秦朝古代行政区划是郡县?那”乡里亭”是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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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朝古代行政区划是郡县制度,”乡里亭“是地方基层制度,两者相互补充。
传统中国中央专制集权制度的最大特征是皇权统治支配着整个社会,因而自秦汉时起,从皇帝、郡守、县令到乡三老、亭长、里魁就形成了一整套的统治体系。
秦汉确立郡县制,旨在于克服西周以后诸侯势力过于强大,对中央造成威胁的历史痼疾。
秦朝统一中国后,除京畿设内史治理外,全国设置了36郡(后增至49郡),郡下设县,县下设乡里亭之制,自此开始“海内为郡县,法令由一统”。

扩展资料:
县是秦朝统治机构中关键的一级组织,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构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单位。内地设县,边地少数民族地区设道。
满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,不满万户的设县长。令、长为一县之首,掌全县政务,受郡守节制。县令下设尉、丞。尉,掌全县军事和治安;丞,为县令或县长的助手,掌全县司法。
县以下设乡、里和亭。乡和里是行政机构,亭为治安组织。乡设三老、啬夫和游徼。三老掌教化,啬夫掌诉讼和税收,游徼掌治安。乡以下为里,是秦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。
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-秦朝行政区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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